设计中的冲突与创意

当我们的创意做不到100分的时候,可以在日常基础上加送一些福利,就能够增加普通内容的分享性,在这个基础上,再.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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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VANFISH

丨设计一切,一切设计

最开始做设计的时候,花很多时间看设计类专业书籍设计类作品,我本身是一个不爱看书的人,在学校大多数朋友都看小说,我不喜欢,就算是和朋友们一起去图书馆,我也是看的三心二意。

后来慢慢上了设计的道,才慢慢喜欢上阅读,那时候开始知道,读的书越多,自己便知道的越少,读书变得就像是在享受一场盛宴,完全停不下来,而且不仅仅只看设计类的专业书,包括历史、散文、营销、文案等等都开始涉猎,设计感反而变得比以前更好了,逻辑思维也在不断增强。本质上万物都是相通的,而设计并不仅仅只需要了解设计,而是要关注一切,一切便是设计。

丨营销中的利益驱动 

大家都在说创意,可何为创意,创意到底是形成于脑海还是执行于手,这一切都不是所谓的定论,而都是随着变化而变化,不过自然是先通过思考,才有了后来的执行,虽说设计要天马行空,但该有的规则还是要有的。

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冲击,大众视觉的疲劳,导致很多的固有化创意已经被看烂了,并且时不时总是能遇见一些不懂得设计的朋友,在一个创意点上,什么都想表现,可最后却什么也没表现,整体的活动或者执行的一塌糊涂,并没有得到一个好的效果,最后却也闹得不欢而散。

站在营销的角度来说,我们做活动、做创意,是为了有一个好的销售结果,实现实实在在的利益或品牌效益。而当我们的创意做不到100分的时候,可以在日常基础上加送一些福利,就能够增加普通内容的分享性,在这个基础上,再运用一些营销手段,就能够让品牌活动产生更大的曝光性。

比如做一次小的裂变活动,比如一张海报,扫码进群领取免费领取重重福利,进群之后,需要分享海报至朋友圈,即可免费获取福利包,这样的模式让活动的范围更广一些,这样循环,内容和福利到位,相信也可以做出一次不错的推广效果。

作为设计师,我们的思维要更加开阔一些,时常保持好奇心,不要一直盯着软件上的‘一亩三分’,而是放眼整体,规划整体,就算你是处在最开始一条线上的基础设计执行者,那么你的思维同样要站在整体的策划层去考虑一个小小的设计,只有这样长期的实操,你才能够让自己快速的成为一个完整的广告人,而不是一个美工或者一个底层执行设计师。

冲突在营销中的创意点

最近看了叶茂中老师的一些文章,关于冲突的创意点的运用,深有感悟,也一直在研究和运用。

思考一个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冲突,从中分析到消费者所思考的一个点,然后与产品之间的结合,最终找到与产品之间的高度契合。

举个例子:

还记得经典的玛氏巧克力吗?

M&M’s巧克力创造的独特销售主张(USP)——“只溶在口,不溶在手”,成为USP理论的经典案例流传半个世纪。

罗瑟·瑞夫斯洞察到小孩子都喜欢用手拿着糖果和巧克力,但在那个时代,巧克力有一个致命的缺陷,那就是极易融化,并且融化后会沾的到处都是,而M&M巧克力很巧妙地给它加了一层米纸,这样就避免了这个缺点。小孩子能够完整的享受到巧克力的美味,手却不会被弄脏。

“只溶在口,不溶在手”,解决了消费者冲突,极大的提升了销量,成为了一句十分经典的广告语;但如果当初M&M’s只是一味追求更好的巧克力,更浪漫的巧克力品牌,可能就未必有今天“快到我碗里来”的逗比巧克力豆了。就像我们开篇强调的,当你解决冲突的能力已经被消费者接受,认可,需要后,不妨和消费者的右脑玩在一起,解决产品复购时的冲突。(案例摘自叶茂中老师文章)

要想做好一件事情,要想升职加薪走向人生新高度,首先思维要开阔,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,经常的重复性锻炼和坚持的恒心,自然能让自己的未来有一片天地。

作者:鱼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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